正文
青島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 “無經銷假劣藥承諾書”讓企業少跑腿
(記者 崔雅倫)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模式,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全面梳理需告知承諾制事項名單和范圍,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截至目前,在食品藥品審批領域,已有298家藥品連鎖門店取得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
在食品藥品審批領域,青島審批局工作人員發現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GSP認證)審批業務中,開具“無經銷假劣藥情況證明”成為阻礙企業“零跑腿”的“堵點”。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規定“申請GSP認證的藥品經營企業,應符合在申請認證前12個月內,企業沒有因違規經營造成的經銷假劣藥品問題(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日期為準)”。
企業在提報申請材料前,需持GSP認證申請書到轄區藥品監管部門填寫“12個月內無經銷假劣藥情況說明”。為解決企業二次跑腿問題,青島審批局市場主體服務處工作人員結合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部門相關文件,經反復研討、多方論證、流程再造,決定在此環節中開展告知承諾制工作。2019年8月27日,向青島市藥品連鎖企業下發了關于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業務中實行無經銷假劣藥情況告知承諾的通知,制作了格式統一的“無經銷假劣藥承諾書”模板,在各個服務窗口進行公示。
某藥品連鎖總部質量管理人員王女士表示“以前提報材料必須要到當地監管部門跑一趟,費時又費力,無經銷假劣藥情況證明實行告知承諾之后,我們企業只需下載‘無經銷假劣藥承諾書’模板,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企業公章作出承諾即可,大大地簡化了我們的報件程序,優化了營商環境,方便了企業辦事。”
開展告知承諾制以來,青島市已有298家藥品連鎖門店取得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從以往的“我來跑”到現在的“我承諾”,解決了企業多頭跑、來回跑的問題,真正實現了“零跑腿”、“不見面”審批。政府服務管理模式的改變讓企業真切感受到了改革紅利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