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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達百億,經營者可獲百萬獎勵
日前,濟南市政府印發《濟南市鼓勵企業創新發展獎勵政策》,提出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符合特定條件且財政經濟貢獻綜合評價位居前列的企業進行通報表揚的同時,給予財政扶持資金獎勵。將按主營業務收入分檔獎勵企業經營班子,其中10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
企業創新發展獎勵,是指市政府在年度終了后,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符合特定條件且財政經濟貢獻綜合評價位居前列的企業進行通報表揚的同時,給予財政扶持資金獎勵。納入綜合評價的企業,其工商注冊地、稅收征管關系和統計關系均須在濟南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區域總部)和健全的財務制度。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含)以上,實現地方稅費貢獻300萬元(含)以上,未被列入聯合懲戒失信對象名單等。
評價年度內注冊成立或首次實現納稅的企業,享受招商引資財政獎補政策期內的企業,房地產業企業,市、區縣級政府平臺,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等,不納入本政策獎勵范圍。
政策明確,分單元評價企業。納入綜合評價的總部型企業集團,其所屬子公司不再參與其他單元評價。未納入總部型企業集團評價范圍的企業,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劃分為制造業,金融業,批發和零售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其他行業等8個單元。綜合評價全部采用定量指標,由主營業務收入、地方稅費貢獻兩部分6個子指標組成。
按主營業務收入分檔獎勵企業經營班子,其中10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100萬元,50(含)-100億元的獎勵70萬元,10(含)-50億元的獎勵50萬元,10億元以下的獎勵20萬元。獎勵資金原則上用于獎勵法人及經營班子,具體用途由企業自行按其內部決策程序決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其獎勵不計入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定的企業工資總額、經營者薪酬總額。同時,還有財政經濟貢獻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重大項目、技術研發、人才引進、品牌建設、補充流動資金等,具體用途由企業按其決策程序自行決定。
政策要求,在年度終了3個月內,由市財政局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本政策第六條的規定進行評價,形成企業綜合評價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參評企業的各項指標、得分、排名及相關情況等。經過社會公示、提報市政府審議等流程后,由財政撥付獎勵資金,該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2021年度。
(記者 劉雅菲)